关于2015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,现将要求告知如下:
1、系领导高度重视、毕业班辅导员认真落实;
2、各毕业班辅导员领取核对表后,务必认真安排并指导学生进行核对;
3、确保毕业生数据精准无误(学生信息、人数);
4、严格履行三级签字责任制:学生本人核对签字——辅导员审查签字——系主任确认签字
5、最后,按要求将核对表返回学籍管理科(行政楼311室)
教务处
2015年4月15日